第1章 惨烈的战场(2 / 2)

谋明1630 清波凡人 1984 字 20天前

百余人的骑兵,吓得不战而溃,而步兵跑不过后金骑兵,在此全部被包了饺子,被截杀。

那个为他挡了一马叉的,是他的队官叔叔。

至于夜不收,这是明朝边军的特种兵,主要是侦察、了望、追踪、捕俘、渗透、骚扰、破袭、烧荒等,与美陆军在二战时期的‘绿色贝雷帽’相似。

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

看样子,自己恰恰是来到了这个乱世了。

这无需怨谁,一切皆是命中注定,谁也解释不清楚,这究竟是为什么?

石风慢慢地平静了下来,首先考虑的当然是自己存活下去,而后做点有意义的事,不枉上天给自己重活一场。

他开始打量起自己的身上来了:简陋的粗麻织就的军衣已是破烂不堪,脚下是麻鞋绑腿。

他苦笑一下,将手中的长刀在狗身上擦了几擦血迹,然后插回刀鞘,重新挂在腰间软甲之上。

将散落一地的羽箭收拢起来,装在一个牛皮箭壶里,然后斜挎在背上,开始走下山丘。

石风想了想把腰牌摘下扔在尸体堆里,本来这个罗二狗就已经死了的,万一后面明军反攻回来,重拾战场时,这块木牌或许能给石二狗的家人,弄一点抚恤金什么的,也不枉为国捐躯。

穿越过来,身体各零件还是完好无缺,唯一遗憾的就是右大腿处,被那该死的野狗咬上一口,至今还血肉模糊,鲜血淋漓。

他撕下旁边尸体上的外衣布条,很认真地包扎了自己大腿上的伤口。

玛的,该不会得狂犬病吧。

石风遽地条件反射了一下,可转眼一想:麻痹的,这哪里去找什么狂犬病疫苗呢。

只好听天由命了!

这一仗,大明帝国看来是大败了,自己得早些离开这个阴魂不散的地方。

史书中记载的这些女真后金军,还在奴隶制社会里,那叫个野蛮无人性呵,穷凶极恶、杀人如麻。

眼下,后金军应该是追击溃败的大明军队去了,可回过头来,他们便会来打扫战场。

他们本身就是一帮掠夺者,焉能错过这种机会?

这些死尸身上穿的皮甲、铁甲,都会被他们剥走,现场的各种兵器都会被掠走。

倘若让他们发现这里还有一个活人,那就得再赴阎王殿重新投胎了。

重新投胎?

那得等到猴年马月?

几十年,几百年…也许永远只是也许…

想想自己还算幸运,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人总算是活着。

他再一次环视了一遍,宛如修罗地狱般的战场之后,便一瘸一拐地向着远方走去。

夕阳下,长长的影子拖在身后,显得那么的孤单而凄凉。

他也不知该往哪里走,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找不到北了都。

唯一明白的,就是尽快远离这个倒霉催的战场,往有人迹、有水源的地方走。

走啊走…他不停地走…

从天黑一直走到天蒙蒙亮,估计远离那个修罗战场应该有六七十里路了吧。

石风也走累了,就直接找到一个能挡点风的小土丘,躺在上面昏昏然的睡了过去。

……

“嗷…”

一阵战马嘶吼声传来。

“的哒哒…的哒哒…”马蹄声四起。

石风一个激灵,蹭的坐了起来睁开眼睛,这时,天空已是大亮,估计是晌午时分。

这具躯体的原主叫石二狗,原是河北沧州人士,从小习练武艺,前年北方大旱,家里实在难以糊口,便跟着当上队官的叔叔,来到辽西锦州当营兵,经过层层选拔,成了一名出色的夜不收。

他身体高大强壮,武功自然不弱,臂力出众,硬弓箭术特别出色,是远近闻名的神箭手,拳脚刀法也很厉害。

这倒给当下的石风带来了不少优势,捡到了大便宜。

野外浅睡状态,不管有多累、多么困乏,这是夜不收的基本素养。

只见石风卧扑在草地上,大铁弓在手,羽箭搭上弦,睁大眼睛注视着前方。

在距离他大约三四百步远的地方,影影绰绰有两帮人在张弓对开,撕杀。

距离有些远,看的不是太清楚,但石风可以确定,这不是普通的打架斗殴,而是两帮人在开仗撕杀。

没有明军的三眼铳响起,应该是大漠草原上的部落之争吧。

他非常麻利地趴在了这一尺多高的枯草丛里。

虽然离交战双方还有不少距离,但他还是很规矩地隐蔽起来,不想有人发现他的存在。

天知道这是些什么部落之间在交战,还是隐藏起来慢慢观察之后再作定论不迟。

那边的撕杀由开始的激烈,慢慢平静了下来,羽箭的破空声稀疏了,但并没有停息。

凭石风大脑判定,那肯定是一方落败了。

的的得得…的哒哒…

一阵马蹄声和人马影都离他是越来越近,似乎在向他的隐蔽点突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