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风很自然地想到了山林,野外生存发现山林就算是有了希望,尤其他这一年半库尔勒族里的经历,对山林很熟悉,还倍感亲切。
他振作精神大踏步走了进去。
这是一片鲜有人迹的原始地界,古朴又野蛮,四周无边无际的树林植被,既充满着生机,同时也藏匿着恐怖。
一条狭窄却又平静的小溪,从森林中间蜿蜒流过,绿莹莹的草地上是雾气腾腾,特别的温湿。
林中的鸟儿很多,它们叽叽喳喳的叫着,还无所畏惧地从你头上飞过,不知是示威还是嘻闹。
山猴子在树枝上蹦来跳去,眼珠子滴溜溜注视着你,似乎并不欢迎闯入林中的不速之客。
野兔、山鸡穿山甲等小动物在山林里四处窜动,热闹得像是在开森林Party。
树后草丛,犄角旮旯儿,还有各种藏匿的野山果和各种各样的蘑菇。
即便是在白天,阳光普照下,山林能见度依然很低,高大而茂密的树冠遮挡了阳光的直入。
越是阴暗的地方,各种毒蛇、蝎子、蜘蛛和毒蚊虫等就越是肆无忌惮,死神随处可现,一不小心被叮咬一口,就是一命呜呼。
色泽艳丽的各种野山果和大蘑菇,有相当部分人是不能食用的,它们含有致命剧毒,美丽的外表下往往包藏着罪恶。
所以,原始山林可不好惹,熟悉它的人看成是生存希望,而对于陌生的人而言,这里处处是死亡陷阱。
好在石风的躯体是个夜不收,武艺超群胆子超大,前世又是从事考古探险,加之刚经历过二年大漠草原和山林的生存考验。
有了这些身体素质和厉练,石风有足够的能力,应付这里的复杂环境,如果是道选择题,那应该说,这里是石风的生存天堂。
转眼间他马上行动起来,挖些能食用的野蘑菇,掏几个山鼠窝,用仅有的二支羽箭猎杀好几只野兔,点燃篝火有了顿丰盛的食物饱腹,而后身体一下子浑身有劲。
其实,说人简单也很简单,吃饱穿暖就有了基本的幸福感。
除了现场吃进腹中之外,剩余的野兔肉等吃食,石风打包带上,一路上饿了再吃,优哉游哉。
就这样,石风在山林里当起了独往独来的天行者。
可随着待在林中的时间越来越长,天气逐渐由热转凉,他的心境也慢慢跟着不那么爽了。
他发现篝火不能经常燃,野兔野山鸡的也不能经常宰杀,因为森林深处到处是野兽,火光和血腥味都能招来血光之灾。
连续不停的长途奔波,从盛夏一直走到晚秋、初冬,累了就歇会,石风过上了茹毛饮血的原始生活。
他每天休息的时间,加起来最多不超过五六个小时,大都是闭上眼睛,靠在大树上歇息一会。
到了现在,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走到了哪儿?又属于何处地界?
这是最要命的啦。
在原始山林里行走,跟在大漠里是一个怂样,没有指南针罗盘的指引,那是百分百的迷路,原始山林就是个世纪大转盘。
也许,你一辈子休想走出这个原始森林。
好在石风有颗现代人聪慧的脑袋,数月间里,每当旭日东升时,石风先分辨清方位才开始走,反正就是一门心思往东南方向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