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2 / 2)

哪知铃兰遭遇梦魇,醒来后在众目睽睽之下亲吻他,吻得他猝不及防。

他若继续以这个借口带铃兰回家,在场的众人也不会答应,他们基本不可能相信他能秉公无□□理此事。

这种场景下,他若是坚持,别说带铃兰回家,连他都难以脱身。于是,他主动要求报官,亲自护送铃兰入了大牢。

押送她去官府,不代表他不打算救铃兰。

他心底里早将铃兰看做他未过门的妻子,怎会容许妻子在监牢里受苦,且铃兰从小到大没吃过一点苦。

当日下午,元邈去了趟县衙,同时抱着县里关于此案的卷宗过去。

县令也为此事所震撼,谁能想到县里多少年来风调雨顺,昨日竟发生如此恶劣的案子,死者还是东川的节度使。

东川节度使在东川的地位,相当于是土皇帝,这起案件的影响可想而知。

元邈向县令表示:“此案非我家婢女铃兰所为。铃兰与节度使高鹜无仇无怨,没有杀人动机。”

县令反驳:“你可知桃花玉一事?高永赠予裴铃兰一块桃花玉定情,而高家并不同意两人的婚事,硬要拆散两人。”

元邈不以为意,“无稽之谈。”

县令从桌上拿出一份供词,递给元邈,“当日有证人看见裴铃兰与高夫人见面。”

说完,县令又呈上一块桃花石,以及一枚精致透亮的翡翠手镯。

“高夫人劝她与高永分手,并从闺房里拿出价值千金的手饰,换走裴铃兰的桃花玉。这裴铃兰八成觉得高家羞辱了她,故而恼羞成怒,泄愤式杀人。”

元邈回想起裴度口中的铃兰,几次从汇通钱庄寄信,要求提高佣金和待遇。

他忍住笑意,道:“铃兰贪财,此事估计是她觉得假石头换真翡翠划算。”

县令想起证人汇报的当日场景,说到铃兰在众人面前亲吻元邈,他听元邈大有维护铃兰之意,觉得元邈为美色所惑,因而执迷不悟。

他拍了拍元邈肩膀,苦口婆心道:“她对你如何,对高永亦是如何,切不可被她表象蒙蔽。”

“此又是何意?”元邈不解。

县令从身后翻出供词,下面签着高永的名号以及印着他的指印。

县令道:“新任节度使高永的供词清清楚楚,说他与裴铃兰自幼相识,而裴铃兰曾答应过他,将来会嫁他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