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老朱虽然规定一两黄金价同四两白银,不过自永乐以来,一两黄金,基本上能换八到十两银子。
一千两银子,也就一百两左右黄金。裘不得根本看不上眼。
不过,再看不上眼,抵不过俗话说得好:苍蝇再小也是肉哇!
伙计护院都被两人赶进柜台内,将一托盘一托盘的银子搬上柜台。
“费这么大劲,就为了一千两银子?”虽然看不上眼,手上却还是很诚实很利索地往麻袋里装银子。
“一千两!你觉得一千两太少?”林鳞游道,“你知不知道,像你这样的身板,在京城卖身的话,得卖多少次才能攒够一千两?”
“不知道,得卖多少次呢?”裘不得谦逊地问。
“或许,根本卖不出去。”林鳞游道。
“哦,为何?我这么好的身板!”裘不得似还不服。
“身板是不错,只舌头不够巧。”林鳞游道,“给你半块西瓜,你能在半刻钟内只用舌头就把西瓜舔完吗?在猪肉里塞上一枚铜子,你能仅凭舌头就将铜子拿出来吗?还必须得是发臭的猪肉。”
“这个……我还真没试过,听起来的确不是很容易的样子。”裘不得道,毕竟习武之人,练的都是硬家子功夫,谁没事去练舌头?只有文练武练和横练,可并没有舌练。不是谁都像小日子所创造出来的桃白白那样变态的。“谁没事去练舌头呢?”
“诶——做这行就要!”
“不容易,真不容易!”裘不得直摇头,“莫非,林兄你卖过?”
“什么话?!”
说着话,两人已将当铺的一千两银尽数收入囊中,一人提了一袋子,也就三十来斤,叮叮当当的,都是些二三两的小银锭。出了当铺,跨上马,扬长而去……
“刚听你说,这家当铺铺主姓沈,你认识?”一路顺畅,两人回到了草场,刚一进屋,裘不得就问起来。
“认识。”林鳞游咕嘟咕嘟连灌几碗水,第一次抢劫,令他十足兴奋,意犹未尽。
“敢情,你是拉着我,公报私仇去了?”
“不认识的,你敢抢?谁知道他背后谁在撑腰呢?”林鳞游抹了一把嘴角的茶水,“要是抢到王公贵侯,那还得了?”
“聚善当铺,铺主是谁?”
“吴地首富沈文度,听说过吗?”
“有耳闻。他背后无人撑腰?”
“有。”
“谁?”
“我们锦衣卫的都指挥使大人,纪纲。”林鳞游微微一笑。
裘不得心里一凛:“你给我下套?!”纪纲在“王公贵侯”里,好歹是占了一个“贵”字,目前在朝廷,恩宠有加,权势滔天,内阁不曾侧目,公侯都不敢惹他,抢他,可以说比抢公侯还不得了!
“我要是给你下套,就不会亲自动手了。”林鳞游道。“我身为锦衣卫,尚且不怕,你一个江湖游侠,怕什么呢?”
其实林鳞游心里还真有自己的小九九,裘不得不是愿意跟踪自己吗?就用那被埋藏的黄金吊着他,他武艺高强,不失为一员好镖师。日后对付纪纲等人,说不定也可派上大用场。
在草场的这些日子,某一天他灵光一闪,隐约记起了黄金埋藏的地点,但是,他就是不说,就是要吊着裘不得。
裘不得不知林鳞游跟纪纲有仇隙,毕竟这仇不是很明显,锦衣卫内部都鲜少人知,何况他一个外人。若是这仇明显,纪纲也根本不会让林鳞游这么自在地活着了。
“你连你们指挥使的钱都敢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