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薇儿难得忙里偷闲,趁着筹备新专辑《Under My Skin》期间,正在夏威夷度假。
她很不甘心。
去年发布首张专辑《Let Go》,爆红全球。
自己那首单曲《Complicated》,虽说获得了第32届朱诺奖年度单曲奖、年度专辑和年度流行专辑奖。
MTV音乐录影带,也入围格莱美奖提名。
不过败给了那首爵士乐《Don‘t Know Why》。
今年再次获得提名,还是败的莫名其妙,居然输给一个龙国人!
败给【Ferrari!】!
听过那首【Ferrari!】,确实不错,但刚那首【god is a girl】,更令人惊艳。
而且听这歌,虽说杨千夜烟嗓唱的很棒,不过总感觉更适合她来唱。
想到这,艾薇儿掏出手机打给经纪人皮特。
“皮特儿,你替我设法联系下那叫杨千夜的,把这首【god is a girl】版权买下来。”
“《Under My Skin》这张专辑,还差一首主打歌。”
“艾薇儿,你是觉得这首【god is a girl】适合当主打歌?”
电话里,助理皮特诧异道。
“嗯,曲风契合,旋律动听,节奏感也非常棒,而且这歌从男人口中唱出,总觉得差了些味道。”
艾薇儿自信道。
“如果给我唱,我这张新专辑一定会大卖。”
另一边,格莱美音乐现场。
杨千夜已经唱完回到座位,主持人走上舞台。
“Oh,My God!”
主持人夸张的惊呼,“来自龙国的歌手,杨千夜!一首【Ferrari!】已经令我惊讶。”
“这首【god is a girl】,再次震撼到我了。”
台下,杨千夜刚坐稳,椅子就被人踢了一下,回头一看竟然是亚瑟小子。
亚瑟小子一脸痞相,拽道:“喂,哥们儿,歌写的不错。”
“刚听保罗痞说,你很擅长写R&B?”
R&B,也就是节奏布鲁斯,又称节奏怨曲。
最早由1940年代末由美国《告示牌》的音乐记者,Jerry Wexler(杰拉尔德·韦克斯勒)提出的音乐风格。
亚瑟是R&B界顶级歌手。
今年,也正是凭借《U Remind Me》获得格莱美最佳R&B金曲奖。
刚他说杨千夜也擅长R&B,其实是U2主唱保罗·大卫告诉他,这杨千夜推出的几张专辑中,好几首歌都是R&B曲风。
比如【烟花易冷】、【可爱女人】、【听妈妈的话】等,这些都是。
尤其是【烟花易冷】这首,是最典型的R&B风格。
“谈不上擅长,会一点。”
杨千夜谦虚道。
“当真?你这真会写?”
亚瑟小子一听,顿时眼前一亮,自己发布《U Remind Me》这首单曲,感觉已经进入创作瓶颈。
眼下也在愁新歌的事。
即使自己瞧不起龙国歌手,但他也不得不承认,这小子确实很有创作天赋。
“有机会一起合作。”
杨千夜并未直接答应,笑道。
欧美R&B天花板,自己确实会唱好几首,比如【Love songs】、【Die For you】这些。
“Mr杨,你会的曲风挺多?”
一旁的布兰妮低着头玩弄指甲,听着亚瑟小子、保罗和杨千夜低声交流音乐创作,越听越惊讶。
这龙国来的帅哥,确实懂的很多。
“你创作过classical&pop风格吗?”
布兰妮抬眸看向杨千夜,勾唇轻笑道。
“classical&pop?”
“这种风格,我倒是挺擅长。”杨千夜自信满满。
古典&流行风格的曲风,自己“写”的可就太多了。
每一首都是经典!
【以父之名】、【夜曲】、【夜的第七章】都是。
“可以找你约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