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合并的好处,就在于能够具有更大的规模效应,对于合并后的公司来说,能够统一进行设备的升级,节约其中的费用。
但这种合并仍然有不小的阻力,除了美利坚相关的机构并没有那么容易通过这种规模的并购之外,最主要的问题就在于目前使用的3G网络方面,O2电信使用的WCDMA的制式,而Sprint则使用的是CDMA2000,就像是华夏的移动和联通,其中很难进行融合。
“技术方面的障碍,也不是不能解决,只要我们愿意付出足够的代价,在下一代的4G网络方面,就能够使用同样的网络制式……”
巴伦听到对方说道:
“但即便是这样,更多的阻力,还会是来自于相关的监管机构,或者说,是来自于AT&T和Verizon,他们肯定不希望我们同Sprint合并,以形成更具威胁的公司,因此必然会疯狂的进行游说,以避免合并被批准。”
这倒也可以理解,毕竟像是AT&T和Verizon这两家公司,在相关的政府资源方面,主要是人脉方面,也会强于他们。
当然,也不是说这种合并注定不会被通过,问题就在于,即便是能够被允许合并,也必然会带着一些比较严苛的条件——就像是巴伦前世的时候,T-Mobile和Sprint最终还是被允许合并了,但无论是Sprint还是T-Mobile,都为此付出了相当的“诚意”。
比如在批准这笔交易时,美利坚司法部命令Sprint剥离某些资产,包括Boost Mobile和部分无线频谱;而T-Mobile也必须让Dish Network在七年内能够访问其网络,以帮助其成为新的一家全国性的电信运营商,增加市场竞争。
因此在考虑是不是要启动对Sprint的收购,以达成二者的合并之前,他们需要权衡,这样的结果同O2电信自行在北美市场发展相比,哪一种是更具发展潜力的。
毕竟并不是所有堆砌规模的合并,都能够有好的结果,甚至大部分的合并,最终并不能带来更强的竞争力,只有少数的合并,才能够被称之为成功的。
……
“现在看起来,谷歌公司的GOS系统并不算成功,至少没有像他们所期待的那样成功……”
在洛杉矶见到伊万塔之后,她面带笑容的如此说道。
“但看起来他们也没有打算这么轻易的就放弃呢,宝贝,前一阵他们刚刚宣布会继续增加在手机操作系统业务上的投入。”
“是的,这的确会稍稍有些麻烦,不过我对于安卓公司还是很有信心的。”
就像是巴伦所说的,谷歌公司对于手机操作系统并没有那么轻易的放弃,这也是同他们的战略相关的。
谷歌方面并不难看出来未来移动互联网市场的潜力,但问题就在于,谷歌引以为傲的搜索技术,在PC端的操作习惯上,能够占据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
但是假如说当用户的上网习惯改变,移动互联网爆发,人们都开始使用智能手机上网的话,这对于谷歌公司来说,就会是一场危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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