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即便是巴伦对犹太集团并没有多少好感,但也不至于说通过支持巴勒斯坦的方式同他们作对。
但拉米如果是基于个人感情的因素,去以某种方式对巴勒斯坦进行帮助,巴伦也不会进行反对。
否则的话,他在最初的时候,也不会允许德文希尔慈善基金会去收养拉米和拉维这一对巴勒斯坦裔的兄妹了。
事实上,英伦人对于巴勒斯坦,一直有一种复杂的情感。
嗯,比较文艺的一种说法是——
伦敦与耶路撒冷,相隔千里。
但两千年来英伦人一直向往巴勒斯坦这片土地。他们在这里寻找自己的根源,寄托自己的信仰,朝圣冒险、杀伐征战、书写传奇,以致许多英伦人会这样说:
“当我死后,打开我的胸膛,你们会发现巴勒斯坦躺在我的心里。”
英伦约克大主教威廉·汤姆逊也曾经说过:
“巴勒斯坦是我们的家园,这话我说过,以后我还照样说。”
他们认为自己的祖先来自东方,来自神圣的巴勒斯坦。
据《圣经·创世记》记载,大洪水之后,诺亚的后代散布到各地,形成列国。
诺亚的孙子、雅弗的儿子歌蔑来到不列颠,成为英伦的始祖。
1916年,英伦占领了巴勒斯坦,然后到了二战之后,英伦成为巴勒斯坦的托管国,一直到巴以分治。
事实上,在当初犹太复国主义要在巴勒斯坦地区建立犹太人的国家以色列的时候,英伦虽然同意,但在利益的分配上,依然是倾向于阿拉伯人的。
毕竟曾经整个中东地区都算是英伦的势力范围,而以色列的建立,却得到了包括美利坚和苏联的支持,其目的,同二战后在全球所兴起的民族解放运动相似,那就是肢解英法等传统帝国主义国家的殖民地势力。
在当时,英伦同包括沙特、叙利亚、伊拉克等阿拉伯国家的传统关系更好,但美利坚对于以色列的建立积极的在进行推进,至于说苏联,当时在巴勒斯坦并没有切身利益,但乐于见到英伦在当地的影响力被削弱,因此也顺水推舟。
1947年11月29日,在美利坚的支持下,第二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关于结束英伦委任统治和在巴勒斯坦实行分治的第181号决议,规定英伦的委任统治应在1948年8月1日以前结束,两个月后在巴勒斯坦建立两个国家——阿拉伯国和犹太国。
而根据这个决议对拟议中的两国领土面积的划分,犹太人占了大便宜。
在当时居住于巴勒斯坦的180多万人中,犹太人只有60万,不到总人口的三分之一,而决议划归他们的土地却占巴勒斯坦总面积的57%,且多为肥沃的沿海平原地带。
相反,占当时巴勒斯坦总人口三分之二还多的阿拉伯人,得到的土地仅占总面积的43.88%,且多是贫瘠的丘陵地带。
犹太人对此相当满意,遂于1948年5月14日在特拉维夫宣布成立以色列国。
但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及周围的阿拉伯国家对此深表愤慨,拒绝接受该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