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大街上人越来越多,我有些不好意思。
小明!你先把我放下来。众人看着呢!这样不好!
余明笑了笑说,有什么不好,我抱着自己的小女孩。和别人有什么关系。他们觉得我丢人,我还觉得他们有毛病呢!
爱自己的女人,有什么错。不好好照顾自己的女人,才丢人。让你瘦成这样,受了这么多委屈。到现在我才有勇气和你在一起,才是我最丢人的事情。最蠢的事情。
走到摊位时,余明还没有把我放下来。
老板!把你的,各样给我的小女孩做一个。我裤兜有现金,你一会儿自己掏,多了的,算是给你的小费!
哎!好,哈哈哈...你这个男娃子,倒是真是个好男人。
我原本以为,老板作为一个五十多岁的人,会看不得这一幕。会觉得我们有点,不太好。
但事实却是,老板一张朴实无华的脸上,一脸的欣慰笑容。而且很真诚是夸了余明的做法。
在等的时候,一些过路人也开始七嘴八舌的说着话。有的小朋友,和一些年轻人甚至开始拿起手机拍我们。
我心想这时候,余明怎么也会把我放下吧!毕竟男人都要脸面。
不过我的思想,还没有进行接下来的构想时。余明的几句话,就像是天塌了一样。
拍照的那些,你们把我拍帅一点啊!我好不容易找到的媳妇,不能放下。刚才都因为害怕虫子哭了,我得哄好了再说。
呃...我的老天爷呀!我心里顿时好多问号。我都臊红了脸,一个劲的往余明怀里钻。生怕别人看到我的脸。没想到余明竟然抱着我,往那几个拍照的人身边凑。
这时候也差不多了,老板并没有做很多,估计知道我们也吃不了多少,就是吃个新鲜。
所以只做了三种。把递给我的时候,还刻意给了我一个真诚的微笑。朝着我竖了个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