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林弦的历史修正(2 / 2)

天才俱乐部 城城与蝉 4900 字 4个月前

林弦好像又领悟到了一条新的时空法则——

【历史修正】

【相对于已经被扰乱的历史而言,如果某种行为做法,可以让偏离的历史轨迹再次修正回来、回归到原本的发展轨道上……那这种行为做法,就被称作是——历史修正。】

“怪不得……”

林弦顷刻明白了,为什么那名时空刺客,在哥本哈根不杀自己,但在东海市却可以对自己出手……

这才是黄雀真正想教给自己的时空法则吧。

他之前确实不足够了解时空弹性和强制回避……总以为,一切都是绝对的,一切的判定标准都是不会变的。

但真实情况并非如此。

早在东海大学实验室见面、以及在九泉卫星发射中心见面时,黄雀就曾提到过,说是“弹性是可以变化的,弹性越大,能告知的事情也就越多。”

原来,黄雀的提示从那个时候就已经开始了。

时空弹性是可变的!

甚至是可以人为计算的!

扰乱历史,更是可以人为的再进行历史修正!

“也就是说……”

林弦搓着下巴,大脑快速思考:

“也就是说,在东海抓住我、控制我、或者是杀掉我话……或许属于历史修正的一环。这就导致这种行为,不会超出时空弹性限制、也就自然不会触发强制回避!”

“东海市一定还有什么事情,可以抵消杀掉我带来的历史扰乱、让这一系列整体行为对历史造成的影响、不足以超出时空弹性。所以,那名时空刺客才能如此肆无忌惮。”

……

林弦深吸一口气。

咂咂嘴。

竟然,现在才意识到,【历史修正】这一个和【扰乱历史】相背相离相抵消的时空法则。

扰乱历史,本质就是时空蝴蝶效应和时空变动,算不上什么新发现。

但历史修正,算是反向、以及定向的时空蝴蝶效应,用以抵消已经发生时空变动……这也太巧妙了!

自己当初让消失的泰姆银行重新出现,这种历史修正的行为,完全就是无意之举。

可是,时空刺客他们,好像可以精准找出历史修正的节点、然后进行修正。

这又是如何办到的?

来自数百年后的敌人……竟然都已经恐怖到这种程度了吗?

如果他们真的已经随便掌握历史修正的方法、可以清楚计算每一项行动对历史扰乱幅度的话……那一正一负进行抵消,不就完全不需要顾虑时空弹性和强制回避了吗?

“这也太bug了吧!”

林弦真的感觉,敌人就像是开挂一样……对时空法则的理解,远在自己之上。

“等一下,我再好好捋一捋。”

林弦打开手机,拿出计算器,开始进行时空弹性的假设加减法。

“在哥本哈根杀掉我,扰乱历史的幅度,假设是+160,不可行。”

“在东海市杀掉我,扰乱历史的程度是+105,同样不可行。”

“在东海市控制住我,并扭送什么地方,扰乱历史的程度是+80,这是可行的,但同样杀不了我。”

“可是……”

“如果先控制住我,扰乱历史程度+80;然后救活两个本来该死亡的人,扰乱历史程度-160;此时总扰乱历史程度是-80;然后这个时候再杀掉我,扰乱历史程度+105;但因为之前的扰乱历史程度是-80,正负叠加、抵消中和,杀掉我反倒成为了一种修正历史的行为!让扰乱历史程度重新回到+25,完成一次历史修正,让历史重新闭环。”

“这……这个思路……可行吗?”

林弦看着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数字,陷入沉思。

这一切,将时空弹性数字化的假设,全都是源自于自己天马行空的设想。

这真实吗?确实如自己所想吗?

林弦无法确定,自己这个猜想正确不正确。

但毫无疑问。

历史修正,这一条时空法则,绝对是事实存在的。

因为自己就无意中完成过一次历史修正,让泰姆银行的历史重新闭环。

其实只要能找到源头的话,历史修正并不难。

比如,他现在依旧可以将莱茵猫重新改名成珂珂猫,这也算是一种历史修正吧?虽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果然,黄雀说的没错。”

林弦轻声喃喃道:

“时空法则就是力量,领悟的越多、理解的越透、获得的力量也就越强大。”

至少,在明白第八条时空法则,历史修正法则的现在,林弦已然确定,自己离开东海市是一个无比正确的决定。

这么来看。

对方、未知的敌人,也不是能完全掌握每一件事情的历史修正。

要不然,为什么不在哥本哈根对自己下手呢?

所以,敌人暂时还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强,自己尚且有反败为胜的机会。

一切恐惧,都来自于火力不足。

而现在……

自己终于要拥有火力了!

“林总,到了,前面高架桥下去就是。”

前排司机小李回头道:

“我接下来要怎么办?停车吗?”

林弦看了下手表:

“一会儿下了高架,直接在航空楼门前停车就行,我走vip通道登机,不用那么早值机。”

一旦值机,自己行踪就可能会暴露,敌人就会知道自己身处哪个机场,所以小心谨慎为妙,要在尽可能晚的时刻值机登机。

然后,林弦拿起手机,拨通了国家安全署署长,刘安的电话。

响了几声,电话接通。

“刘署长,抱歉,夜晚打扰了。”

“没关系林弦,我还没睡。”电话那边,刘安附近的环境很嘈杂,看起来好像还在加班工作:

“有什么事情吗?”

林弦一五一十把自己受到的袭击情况,告诉了刘安。

刘安很紧张:

“那林弦,你现在立刻去东海那边的安全部门接受保护吧,我给你安排好最高级别的保护,在我们抓到那个杀手之前,你就一直躲在保护基地里不要出来。”

“或者有必要的话,我们安排专机保护伱来帝都,这边能给你提供更高级别的保护,当然,你的人身自由肯定会受些限制,但为了绝对的安全,这也是值得的。”

林弦拒绝了。

因为他知道,躲起来接受保护,没有什么意义。

时空刺客可以等,等他不再接受保护了再出来,反正自己在被保护的情况下也做不了任何事情。

就算是时空刺客真的能被国家安全署抓住,那也是治标不治本,谁知道有没有第二个时空刺客、第三个、第四个呢?

破局的关键,还是必须要出国,找寻凯文·沃克和贾斯克的线索才行。

“那林弦,你自己一定要小心,找个安全的地方躲好。”

刘安署长叮嘱道:

“我会亲自前往东海市,指挥调查这件事,尽快把那个少女杀手给抓住。”

林弦点点头:

“我的司机小李亲眼见过那个女孩,到时候我让他联系你,配合你们调查。真是让你费心了刘署长。”

“保护公民安全,是我们国家安全署的责任。”刘安在电话里认真说道:

“交给我们吧。”

说罢,两人挂断电话。

林弦关掉手机屏幕,放进口袋里。

终于是忙完了,他仰躺在后排座椅上,往右边看去。

埃尔法商务车右边的车门,已经被那个少女杀手给卸掉了。

现在这辆豪华商务车已然是叙丽亚战损版本,前后左右上下全是各种伤痕,估计修也不好修。

“小李,可能等我回来,咱们就要换车了。”

神经还处于紧张状态的小李,一时哭笑不得,握紧方向盘接话道:

“打算换什么车啊林总。”

“我有个发小在卖车,刚刚升为店长。”

林弦想到了高阳:

“虽然咱们莱茵公司在他那里订了不少车……但我答应过他,自己要去他那买一辆,至今还没买。等我回来之后,就去他那儿买一辆吧。”

“现在看起来,真的是开什么车都一样,碰见那种疯狗一样的杀手,什么车扛得住?除非上防弹的那种了。”

“放心吧林总。”

司机小李打着右转向灯,驶下高架,朝虹桥机场航空楼驶去:

“警察一定会抓到那个杀手的!到那时我告诉你,你就能安全回国了。”

……

一小时后,飞机起飞。

飞往大洋彼岸的米国,新泽西州,普林斯顿市。

希望这一次。

真够真正的破局,打开局面。

林弦看向舷窗外边不断坠落的云层……

“不会那时空刺客,还能追到米国吧?”

林弦现在想起那双幽蓝诡异的双眼,着实有些ptsd。

总不能……

真的和终结者、超级赛亚人一样……扒在飞机外边吧?

林弦一时屏住呼吸。

小心翼翼,把头贴在玻璃圆窗上。

慢慢回头……

向后方机翼看去——

“嘶。”

他倒吸一口气,转而呼吸顺畅。

还好。

没有。

看来,自己的精神,真的有些紧张过头了。

目前来看,那名时空刺客还是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行动的,无论是刺杀黄雀那次,还是袭击自己那次,都是在深夜之时才出手。

想必,她也有所顾虑,并非肆无忌惮。

……

十几个小时后。

飞机在米国普林斯顿机场落地,一早等待在此的安杰丽卡顺利接上林弦,两人在vip通道坐上安杰丽卡的明星保姆车,离开机场。

这辆保姆车档次很高,很豪华,远在自己的埃尔法商务车之上。

“我要的东西呢?”

一上车关上门,林弦就向安杰丽卡伸出手。

“真是性急的男人。”

安杰丽卡轻笑一声,但仍把座椅旁的一个黑色小皮箱递给林弦。

林弦接过小皮箱。

放在腿上。

打开——

里面放有两盒子弹,四个弹夹,以及两把不同型号的手枪。

林弦拿出第一把。

西格绍尔-p320。

这是米国地区最畅销的手枪型号之一,通体黑色,握把翻皮磨砂,是超大口径杀伤力之王,也被枪械爱好者们称之为m17。

安杰丽卡在旁边翘着二郎腿,看着林弦手里的手枪介绍道:

“这是最新款的西格绍尔,你不是点名要大口径、杀伤力强的手枪吗?这就是市面上能买到的最大口径,最新款还升级了1mm,口径达到了10mm,20米之内可以轰穿5mm的钢板。”

林弦点点头。

这把枪他很满意。

考虑到时空刺客那夸张的身体素质,肯定是口径越大、杀伤力越强越好。

然后。

他拿起另一把银色手枪:

“这是……”

林弦看着这个稀罕货:

“沙漠之鹰?”

“没错。”

安杰丽卡眼神赞赏的笑了笑:

“你还挺识货的嘛。这一把是我自己的收藏,米国这边通过正规渠道是买不到的,进口也不允许。原因嘛……你自然也应该知道,沙漠之鹰用的是特制马格南子弹,拥有巨大的穿透力和后座力,不是一般人能驾驭的。”

“很多人在射击场使用沙漠之鹰射击时,因为姿势不对握力不足,一枪就能把手腕震骨折……也是你一再要求,要给你拿一些大口径杀伤力手枪的情况下,我才将这把收藏品给你拿出来的,一直都保养的很好。”

“怎么样?这两把枪,你喜欢哪一把?选一把吧”

咔嚓!

林弦将沙漠之鹰上膛。

“不。”

他微微一笑:

“我全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