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我还是更喜欢你之前硬气的样子(1 / 2)

“姓名。”

“朱光耀。”

“年龄。”

“今年过了腊月二十就57了。”

“身份。”

“绩溪县乡绅,甲辰年恩科举人,先宁王六世孙,袭爵绩溪县男。”

“汝可知罪?”

“我本本分分,从不做违背国法之事,何罪之有?”

“这漫山匪徒不是你豢养的?”

“某家境清贫,怎么可能养得起。”

“那在你家中被找到的那么多地契又作何解释呢?根据黄册记载,那些田地应该属于那些佃户的,为何田籍跑到你那了?”

“余县处万山中,所出粮不足一月,十九需外给,他们自然是远走他乡,充作走夫贩卒,靠在山间的八分田是养不起一家人的。

但这些田地又是他们在家乡的根子,自然不舍得荒废,于是他们把田投献给我,让我代为管理。我这也是为了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嘛!”

重案组估计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死硬分子,来审讯的明显是新手,毕竟这段时间被抓过来的人太多了,警察中的审讯老手都忙得脚不离地,只好让这些才从警校速成班毕业的新手菜鸟上马。

不过这个朱光耀还牵扯到与许勋相勾结的潜在关系,为此,对外的二处与对内的一处都派出高手过来开口。

“绩溪全县户,男女合计人,全县耕地山塘合计34万亩有余,人均下来4亩不到。

但还要抛弃掉比例不小的山头与水塘,山头基本无法开垦成连续的耕地,只能种植茶树等经济作物。

水塘一般是村子里共用的,每年捞一次。

去掉之后,人均耕地大概2亩,但是这20万亩田里面,你和其他八家一起占了八成以上,占据了九成多的贫农只有两成的农田,还都是山腰等地的贫田,人均五分地不到。

再过些年,是不是全县八万多男女都成了你们的私有物了?

按照国法来说,你这属于超过上限受田,恶意兼并。我们怀疑你在收购中存在非法行为。”

军情局的人拿出他们细致入微的调查报告,一项一项的念出来,逐步击破朱光耀的幻想。

他原本以为这些人应该是求财的,毕竟天高皇帝远,他刘瑞手里钱财再多也才三个师,撒下去也就不剩多少了,只要自己认个怂,承认他对绩溪的治权,再缴纳一笔钱,这事就了结了。

哪曾想直接大炮上门,乌泱泱的人拿着枪就冲了进来,自己稀里糊涂就被抓到这来了。而且看样子他这次恐怕是要把所有吃下去的都吐出来了。

刘瑞你个狗贼,等我回绩溪,立马就联系许总督,让他把你打个落花流水,看你还能嚣张起来?

朱光耀对着认罪书按下自己的手印,心里还在盘算着这次的损失以及之后怎么从池州上来补偿自己。没成想他听到了这样的话。

“好了,你准备准备吧,接下来要去绩溪公审了,估计下场不会太好。”

什么我堂堂宁王之后,要被一帮泥腿子审判?这还有王法吗?还有天理吗?再一想,要是在绩溪公审,自己肯定是死无葬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