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在被干掉之前还可以提个不太过分的要求,他想了很久,不知道他们答不答应让他破掉童子鸡的身份,估计…不太可能吧。
唉,两世为人都是这样,若是有下辈子,干脆出家好了,不行不行,出家当和尚也是有要求的,而去修道的话…听说还要租房子…
千言万语汇聚成一个字——草!
其实这就是杀了人的真实写照,身体不适、惶恐不安,想要逃跑。
张煜都还算内心强大的了,他默默把冰挖出来,把狼肉埋进去,还顺路拿了一些羊腿回家。
冰雪还在持续融化,迟早会到羊腿那里,不如拿回来一些做火腿,剩下的等过一阵拿下来直接吃。
回到家只是略微停顿,二人又带着狼腿、冰和大张兽皮去往山洞。
里面还有空间放狼腿,高度在那呢,临时做几个木架,将先前的鹿腿空间压缩一下,就都能放下了。
不过也没什么地方了,最多就是塞一些羊腿进去,若是比赛能继续下去,单凭这些储备食物,他俩估计都能排第一吧!
……
将今天的任务都做完,太阳已经西斜了,张煜突然有些茫然,没心情盖房子、搬砖或者去制作砖胚。
像个幽灵一样转悠了几圈,他反而把家里的吉他拿出来,脑海中回忆起沈酥月教给他的东西,开始生疏的练习起来。
倒不是就这样认命等待审判了,他喜欢把事情往最坏的方面想,假如,假如他要是逃亡,那跟沈酥月的缘分只怕就到此为止了。
难不成带着刚相识一个多月的恋人一起逃?成年人都干不出这事。
好聚好散,他能做的,可能就是认真的给沈酥月唱两首歌了吧。
脑海中既思路纷杂,又有放下一切的释然,颇有种闹市中取静的奇特感觉。
再加上他强大的记忆力,学起吉他,就像是多年不碰乐器的乐手,由生疏到熟练,速度非常快!
有时候女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是远超男人的,当沈酥月听到吉他声,她逐渐回过神,开始思考起张煜的反常举动。
不知过了多久,她把几架无人机放到阿花屋里,走过去在张煜茫然的目光中,把他的定位手环解下。
“你在想什么?是不是关于那个山中的事?”沈酥月表现出的是张煜没见过的一面,成熟、干练、自信,有点女强人的味道。
张煜拿来烟斗,将里面的烟丝点燃,抽了几口才道:“这次的事与前几次不同,在沙滩上那次,我们根本没参与,怪不到我们头上。
上回来我们营地的两人,不管受到什么伤害,我们都不知情,可这回是我命令隼妈去进攻的,我恐怕有麻烦了。”
沈酥月张了张嘴,想要劝解,可说出的却是:“那你现在弹吉他做什么?”
张煜看向近在咫尺的沈酥月,满眼复杂,不舍、爱恋、痛心、留恋。
他低垂下眼帘,“我也不知道要做什么,也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现在就想着给你弹唱两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