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尘逆走奈何桥,从福地来到俗世,此时的喜子,显得有些落寞,低着头昂昂两声,似是有些服软。
“这就对了嘛,要听话,听话了才能吃好的住好的!”
边说着,林尘拿出一根萝卜一颗白菜递过去,这回喜子开心了,吃的很欢快。
“这回高兴了?”
“昂昂昂!”
喜子抬头叫唤,驴脸表情丰富,明显心情很好。
林尘哈哈一笑,解了绳子,再次骑上。
“走,喜子,出门!”
这回喜子听话了,欢快的抬脚便走,出了门,林尘心情顿好,忍不住高声哼唱:
“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
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它去赶集……”
“昂昂昂昂昂昂昂,昂昂昂昂昂昂昂。”
林尘蓦地一顿,这喜子,它竟然学上了,虽然不伦不类,可已然有点那个味了,这下林尘发现了新大陆,开始教起喜子唱歌来。
“我有一头小毛驴……”
“昂昂……”
“错了,重来,我有一头小毛驴……”
“昂昂昂昂昂啊昂……”
“这回对了!下一句……”
听话的喜子是真招人稀罕,一天下来,林尘总算摸清楚了它的倔脾气,那就是它高兴的时候,怎么着都行,它不高兴的时候就会犯倔,这时候就得反着来。
晚饭是搭了变异玉米的米饭,林尘特意叫了马周一起吃,这个时候的马周还是身体倍儿棒的,有了变异玉米,想来再也不会英年早逝了。
马周最近可是滋润的紧,自从来了林尘府上,那可是见识大涨,高高在上的秦王殿下隔三差五就能看见。
而且人家秦王殿下来此不是为别的,而是讨论学问的,得林尘允许,他作陪旁听了几回,从开始的云里雾里,到最后的主动钻研,直至沉迷其中。
解开迷雾,探寻真理,找寻出物质最根本的本质,这才是最诱人的学问,特别是对于注重实干的人来说。
“郎君,现在学堂里的孩子,百以内的算法,已经都很熟练了,可是认字这一块还是相当缓慢,郎君可有好的办法?”
饭后,一人一杯清茶,两人便开始了日常任务,坐而论道,林尘嫌先生的称呼太老气,干脆也就让马周叫他郎君算了。
实际上多数就是林尘说,马周听。
“怎么?宾王可是急了?你以前启蒙时不也是这样么,何以现在沉不住气了?遇事只想简便方法走捷径,这可不是好习惯!”
马洲倏然一惊,冷汗直流,是了,自己自从来到林府,无论做什么事,郎君都能给出更快捷有效的办法,以至他问出如此蠢笨的问题。
“多谢郎君点醒,周险些误入歧途,受教受教!”马周急忙起身离席拜谢。
“唉!坐下坐下,没那么严重!”林尘见马周这么一副小事大做的模样有些好笑,急忙招呼其坐下。
“其实吧,简便的方法也有,可你不能总想着去用现成的,你得自己会思考,先寻根问底找出问题的根本原因,再来推演相应的办法,找出最优解,那就是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