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5章 帮我做个局(2 / 2)

但是假水单、信用证等骗局在这个年代最是泛滥。

假水单就是之前合作都很正常,后面付款也慢慢地不那么及时,某次突然来票大的单,付余款时钱还没有到账,只是发给你水单后,就很急地催促发货。

由于之前合作、沟通过程很爽快,所以供应商不会考虑太多就会安排发货,货发出去,钱一直没有到账,再次联系客户,结果联系不上了,很多老板就是这样被骗,损失惨重。

很傻很天真吧?

再比如信用证,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

结算方式是国际贸易结算的主要方式,有些国外客户为了蒙蔽外贸公司,常常以可开立信用证来获取信任,而有部分外贸公司往往在未了解对方信誉情况下,被信用证所“信任”,忽视采取防范措施。

在信用证的内容上,设陷者在其信用证中规定一种条款,这种条款能否实现完全取决于开证人,受益人无论进行何种努力都不可避免地被拒付。

比如,证上有这么一条:外贸公司的产品需要通过验货之后才能收到货款。

买方就会找各种理由说你的产品质量不过关,拒绝付款,而这时订单全部都完成了,但是一分钱都没有收到,这时候就进退两难了。

这就是利用信用证“软条款”进行诈骗的“陷阱”。

这个年代的外国人其实是很喜欢跟国人做生意,因为国人大多都讲诚信,我国才是世界上最安全,经商环境最稳定的国家之一.。

当然,有好人也就有坏人,别以为这种事情很少。

2005年,国家商务部研究院就曾经估算过,每年外贸诈骗给我国企业造成的损失至少有数十亿美元。

但陈长流知道,即使是再过十多年,每年的外贸诈骗保守估计仍然有百亿美元以上的损失。

之所以出现这些情况,主要是由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更不完善、漏洞更多,骗子的诈骗方式也花样迭出,多数时候,骗子利用了海外的特殊政策,这些企业只能吃哑巴亏。

陈长流还知道后世臭名昭着的“土耳其骗局”,就让企业吃了不少亏。

骗子们先注册一个土耳其的空头公司,由该公司出面将国内出口的货物骗到土耳其海关,故意拖延时间。

依据土耳其海关执行条例——超过45天无人认领的货物,海关有权没收拍卖,而原收货人有优先获得该货物的权利。

如果国内公司傻等,骗子公司就在45天后以低价将货物买走,然后再高价卖出分赃。

如果国内公司察觉并欲通过某些介入将货物取回的话,面对的将是一连串敲诈,土耳其骗子公司会先要求支付仓储费用,之后还会继续设置更多障碍和陷阱,一步步将这些公司的钱骗完。

想到这里,陈长流充满了感慨,只不过这一次他不想做得那么绝,也不想真的让李彼得犯罪,就通过正常的商业手段让对方损失惨重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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