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7章 犯罪行为不一致(1 / 2)

陈青峰回到了匡迪科,因为他要证明一件事情,那就是这一次的逃脱案,的确不是之前的泰诺投毒案的凶手所为。

但是他需要拿出确凿的证据。

只是从心理画像方面来做,判断是不准确的,哪怕陈青峰已经在刑侦行业被公认为是这方面的专家,可是他依旧不相信心理画像作为唯一的标准,因为陈青峰知道这不是科学。

很多行业都有一些玄学的存在。

比如在工程行业,找水源的寻龙针,现在还有人在使用。

甚至在国外也很流行。

拿两个铁棒握在手中,然后寻找市政水管的漏水点,说白了这种事情似乎没什么依据。

起码从科学的角度来说是这样的。

可是在实践当中,人们用两根铁丝,在可能存在漏水的市政水管附近行走,等到两根铁丝交叉之后,往下挖,很可能就找到了市政水管的漏水点。

说实话,在犯罪行业,心理画像也起着同样的作用。

有的时候虽然没什么科学依据,但是根据统计学的资料,大部分人是这样的。

所以现在整个行业对于陈青峰来说,还处于萌芽阶段,但如果陈青峰错了,作为整个搜查计划的主导者,下面执行的联邦探员还有那些负责参与此案的警察,就会全都被带偏到其他的路上。

于是回到了匡迪科之后,陈青峰再一次翻阅了关于所有之前泰诺案件的资料。包括警方留存的一些新闻的报道。

然后陈青峰再结合这一次的案件。

渐渐的他发现了一些规律。

泰诺案件死亡人数高达七人,但是有很多都是彼此认识的人,也就是说很多人都是亲人,可能一家三口都得了病,于是就都吃了药。

毕竟感冒这种东西是传染的,而一瓶药,造成的死亡人数是相当惊人的。

当时泰诺公司回收的这些药品经过检测,发现真正投放的有毒的药品可不止是那么一瓶两瓶。

这是一起大规模的投毒案件。

可是,现在在威斯康星发生的新的案件,投毒的药品就只有一瓶。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药。

但两种药都只投放了一瓶。

从作案手法上来说,这不是泰诺投毒案凶手惯用的伎俩。

说起来两个杀手似乎有些不一样的地方。

一个是广撒网,他不在乎杀死的是谁,而另一个是模仿者,他要强调自己是原创者的事情,所以必须把投毒案件的药品投放在靠近之前案发的那几个州附近。但同时他对于这种事情又没有之前泰诺案那样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