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矜老恤幼?(2 / 2)

此等行为,可谓是人神共愤,法必戕之!”

朱雄英顿了顿,遂对堂下跪着的一并案犯,开口问询道:“王文旺,这王氏兄长跟你可是自幼相识之人,且又是本家,你竟联合那张威,谋害其兄长,尔犯之罪,可知罪否!”

王文旺闻声叩头如捣蒜,带着哭腔大喊:“王爷饶命啊!草民知罪了!都是那张威,是他觊觎王家的砚台,是他主动找上我的啊!还请王爷明察!”

张威一听,指着王文旺怒斥道:“你这贼子休要信口胡言!明明是你见财起意,杀了王兄,还妄图拉我下水!”

于是两人在堂上互相攀咬起来,一时之间难以决断,一旁为王张两家做讼师的方镜唐看的直摇头。朱雄英拍了拍惊堂木,大喝一声:“肃静!公堂之上,岂容你们如此喧哗!”

此刻,王张两家的讼师抓住这个机会,行了一礼开口说道:“殿下,各位大人,周礼有言,谓之三赦法,一赦曰幼弱,再赦曰老耄,三赦曰蠢愚。其旨在对幼儿、老人在犯罪量刑时予以减轻或者免除。

此二子今年不过十四十五,尚未成年,更是不到行冠之年。《唐律疏议》曾规定,十五岁以下的儿童,如果触犯流刑以下的罪名,可以用钱赎刑。

对于更重的罪行,如加役流、反逆缘坐流、会赦犹流等,虽然不可用钱赎刑,但免去苦役,只需服刑。

而我朝律法乃是由当今陛下总结历代律法施行的经验和教训而详细制定而成的,此二人虽谋杀已成事实,然念其尚未成年,且皆是童生之身,理应奉行矜老恤幼之原则,不处以极刑。

殿下,各位大人,我华夏历来对于矜老恤幼一项是宽容,还请殿下、各位大人明察。”

这方镜唐也是豁出去了,这案件他本来不想接的,但奈何这王家和张家给的银子足够多,且他们的要求也不高,这儿子又不是家中嫡子,只要能保住其家人一命,也就可以了。

韩国公李善长听完这方镜唐说的话之后,心感甚是有理,这尚未成年,且又是童生之身,日后若是步入朝堂,将会是朝中栋梁。再何况,不就是因为一个文房四宝嘛,令张王两家严加管教就好了。

而在朱雄英看来,这方镜唐所说的,不就是前世那些人说的他还是一个孩子吗?咋滴?前世有对他们的保护,这古代可是人治,且相关律法并没有前世之完善,也没有对这年龄段的刑罚规定,就因为古代命贱,就可以随意杀人放火了?

再何况,自从自己魂穿到这一世之后,才晓得,古代对于人命,可不会这么的宽容。毕竟古代人少,且出生夭折的又很高,对于一个人的身亡,都是由皇帝亲自做出决定的。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在古代,对于一个人的生死,皇帝拥有最高的决策权。而私下底,又存在着当地父母官的各种非极刑的刑罚,导致人身亡的情况出现。

朱雄英看着这方讼师开口说道:“法不可让于不法,宋讼师,对于这方讼师所讲,你可有什么异议?”

宋惠父在向朱雄英、李善长等人行了一礼之后,这才开口反驳道:“殿下,各位大人。这同窗谋杀纵火一案,虽案犯处于舞夕之年,且我朝对此并无明文之刑罚。但,人间悲剧,不可逆转。

溯悲剧之源,乃人性之缺失也。是问,人性何以缺之?圣人云,人之初,性本善。此儿子虽亦属少年,尚未束发行冠之礼。然凶残之极,禽兽堪比不如。

殿下,各位大人。此二子无道德之约束,视我朝律法如草芥,陈心不再,岂有大害不惩者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