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来工作了(2 / 2)

“璐璐,有企业要请路易商演!”钟玉芳说出一个惊人的消息。

“啊?”林璐看着旁边叼着根草的路易,惊了,“我没听错吧,他有商演了?”

“对的,你没听错,商演。”钟玉芳确认了这个消息,“对方是一家大型车企,最近要推出一款新车型,想邀请路易在新车发布会上唱三首歌,现在的问题是,路易哪来的三首歌?”

“歌不是问题。”林璐一瞬间就想到那些埋进地心的好歌,继续问,“那个车企还邀请了谁?”

“好像只邀请了路易。”钟玉芳回答道,“似乎还是车企的老板看到最近的热搜后,临时决定邀请路易去表演的,时间很赶,周五就要上台。”

“确实很赶,除了像路易这种整天无所事事的艺人,别的明星估计连时间都腾不出来。”林璐吐槽一句,“可惜了。”

如果这个商演还邀请了其他明星歌手上台表演,远的先不说,凭借路易的能力,估计有机会吸到他们的粉丝。

“那现在我该怎么回复对方?”钟玉芳回归正题,让林璐做决定。

“答应他们!有钱不赚是傻子!选歌这边我会和路易商量。”

“好。”

挂断电话后,林璐很高兴,因为路易终于要赚钱养...呃,为工作室贡献一份力量了,而不是天天跟在她身边白吃白喝还拿工资。

路易从刚刚林璐和钟玉芳的通话中,听到他自己的名字,猜得出她们在电话里商量的赚钱大计跟他有关。

看来林璐终于要向他伸出名为压榨的罪恶之手了。

接下来他应该就会变成一个通告不断,完全沦为赚钱机器的工具人,直到林璐再也无法从他身上压榨出一滴价值,这时她就会想办法逼他自己离开工作室,然后以违约的名义要他赔偿100亿。

逆境这不就来了。

路易兴奋地想着。

林璐把之前幻听到且已经知道名字的歌曲在脑海中整理一遍,然后对路易说:“路易,你过几天有个商演,要唱三首歌,你觉得《夜的第七章》、《晴天》和《稻香》可以不?”

路易很严谨地发问:“我是没问题,问题是《夜的第七章》的女声谁来唱?”

“嗯?”

林璐立定脚步,挺直胸膛,面露微笑,自信地站在路易的面前。

路易见她这么自信,于是好奇问:“你是已经在心里有合适的人选了吗?”

“嗯?”

林璐微微歪着脑袋,忽然想明白,路易从头到尾就没有把她当成潜在的合唱对象来看,于是生气地踹了他的小腿一脚,通知他:“《夜的第七章》由我来负责女声部分,不服憋着。”

“时间够吗?”路易没憋着,继续问。

“肯定够!我才几句词?”

林璐早就把《夜的第七章》循环播放过很多遍,可以说,现在平台上《夜的第七章》这首歌的播放量,全是她自己一个人刷出来的。

她怀疑这首歌在公之于众之前,虽然已经具备可观察的条件,但实质上还是不会被第三个人发现。

这就是她想让路易在公共的舞台上翻唱这些歌的原因。

路易需要作品支撑,这些歌需要有个靠谱的人正向传播。

正好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