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吃面(1 / 2)

县城是不大的县城。

但县城里的县令和捕头却都远近皆知,相当有名,连府州上的官员都很敬重他们两位。

县令叫作熊晓庭,是进士出身的老虎榜知县,七品正堂,被老百姓称为“熊青天”。

捕头就是杨铮。

杨铮不是江湖人,他也不是什么好汉,他就是一个捕头,一个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守护律令,保护百姓的捕头。

他会用离别钩,这件事除了磨刀老人师门中的人以外,本来没几個人知道。

因为在杨铮以往的职业生涯当中,几乎从来没有用过离别钩——这柄父亲传给他的奇特的武器!

他一直觉得“离别钩”并不是一柄很吉利的武器,它太残忍,要人离别。

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到一定要用的时候,不到生死的关头,他是绝不会用的!

他本来以为在这小县城里当捕头,他可能一辈子也用不上“离别钩”的。

但最近三年以来,他却不得不用!

因为最近三年来,江湖越来越混乱,其中发生的命案越来越多,涉及的高手也越来越复杂。

他必须要用离别钩!

他要用离别钩使这些“复杂而艰难”的关系全都离别!

快刀斩乱麻!

将这些关系“离别”之后,他就可以将这些犯了案子的人,抓进大牢里面去了。

这就是杨铮认为他应该做的。

他也的确这样做了。

但是这三年来,他的白头发至少多了十三根。

他还不到三十岁。

他真的很累了。

······

······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

在王欢看到杨铮的时候,他忽然觉得这个人实在不是他在记忆中的捕头杨铮。

他记忆中的杨铮,是铁骨铮铮,是拼命三郎,是敢为正义,不惜粉身碎骨的硬汉子!

眼前这个也许还是那样一个人,但却仿佛太苍老了些。

杨铮才不过三十岁,但他说话的时候,却好似已有四十好几。

王欢忽然意识到,《离别钩》的人物,已随着大世界的改变,而有所改变。

其中受影响最大的,恐怕就是杨铮!

因为他是捕头,天下越乱,他越忙。

杨铮听完相剑大师的评价后,便在一家小店招待王欢、郭大路、高渐飞。

这家小店是家小面铺,顺带卖些卤菜和酒。店主张老头的菜卤的很入味,他和杨铮也是好朋友。

杨铮点了一碗打卤面。

高渐飞要的是一碗清水白菜面。

郭大路吃了一碗红汤多汁的牛肉面。

王欢却不吃面。

王欢坐下桌的时候,便说:“杨捕头俸禄想必不高,我不敢让你请客。”

杨铮道:“一碗面,也算不了多少钱。”

王欢道:“我来这里,也不是来吃面的,我要吃肉。”

面铺的张老头听到这句话,立马搭腔道:“我这里有牛肉,有卤的鸭翅膀,还有鸭脖。”

王欢道:“我都不要。这些都不是我要吃的肉。”

杨铮忽问道:“你想吃什么肉?”

王欢道:“吃龙肉!”

杨铮笑了。

他仿佛已经很久没笑过,这一笑起来,至少看上去年轻了五岁。

杨铮笑道:“我刚刚听到相剑大师的评价,你的剑是飞龙在天,看来你只有吃自己的剑了。我小时候看过江湖艺人的吞剑绝活,莫非你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