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 / 1)

林见鹿这次是真有点酸,虽然这件事会发生她是知道的,但是在书里看到和亲耳听到是两种感觉。

但她很快就劝好自己了,“算了,你又不喜欢她。”

在林见鹿眼前的赫敏,是和书里并不一样的真赫敏,林见鹿发现自己以前对赫敏的认知偏差不少,她是严肃的,聪明的,也是固执的,也是很有主见的。

平心而论,林见鹿并不觉得自己会很快喜欢这样的赫敏。

爱情只会让人多烦恼,赚钱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在把这学期的零花钱花的差不多的时候,林见鹿不得不盘算该如何赚钱。

拯救世界那是主角的事,原本就是边缘人物,林见鹿思考最多的不是如何活下去——因为她知道自己只要老老实实,结局最惨就是被狼人咬一口,掺和进去才是不知死活。

她更多的时候是想着苟到解决伏地魔之后如何在这个多姿多彩的魔法世界过得开开心心。

钱就必不可少。

没有金手指,也没什么魔法发明,林见鹿之前的工作是调香师,倒是可以利用起来。可是她根本没有本金可用。如何赚到第一桶金,林见鹿想到的就是穿越老前辈们常用的发家致富办法——文抄公。

如果不是穿越到哈利波特世界,林见鹿可能都会想抄《哈利波特》,谁不知道失业妇女靠一套书成身家过亿大富翁的故事呢。

万幸现在时间线早,她还是有的抄,想来想去,她选了《暮光之城》。吸血鬼,魔法界也存在,而且也适用于麻瓜界。虽然麻瓜的钱和魔法界的金币之间的汇率让人心疼,但是林见鹿也想到了洗钱的办法。

选《暮光之城》是经过深思熟虑的,首先它正式的出版时间在2005年,怎么算也不可能在1995年就开始动笔,其次它有四部,偏巧林见鹿都看过,当时还蛮喜欢的,看了好几遍,大多数剧情都记得,也意味着韭菜可以割四次。要知道在欧美的偶像小说远远不如林见鹿老家那么发达,当林见鹿已经看腻了白莲花套路的时候,外国人还在因为傻白甜的故事哭的死去活来,这片蓝海,林见鹿要以笔填了。

从打定这个计划开始,林见鹿就每天抽出一点时间写小说。巫师太适合写小说了,一根只要她说话就可以自动写字的羽毛笔比打字机还要好用。

时间临近2月24日,这是三强争霸赛的第二场比赛,整个学校都洋溢着期待的气氛。除了坐在林见鹿身后这三个。

这节是魔咒课,学的是驱逐咒,因为东西在教室里飞来飞去容易造成不幸事故,弗立维教授给了每个学生一大堆软垫做练习用,这样,即使走偏了,也不会把人砸伤。这个想法倒不错,但执行起来并不顺利。纳威念咒时太没有准头了,他总是不小心把一些很重的东西弄得满屋乱飞——比如弗立维教授。

林见鹿倒是学的很快,但是她本能的藏拙,多余的时间都用来控制施展魔咒的精确度以及——听身后哈利他们三人的窃窃私语。

“暂时忘掉金蛋吧,行吗?”林见鹿听到哈利压低声音说,这时弗立维教授无奈地从他们身边飞过,落在一个大柜子上,“我要告诉你们斯内普和穆迪的事……”

“哦,活点地图被敌人缴获了。”林见鹿不动声色的在内心吐槽,她记得这段剧情,哈利在活点地图(魔法道具,能展现城堡里每个人的位置)上看到克劳奇(魔法部官员),好奇的出去遇到魔药课教授斯内普,还被黑魔法防御课的教授穆迪抓到,内心有鬼的穆迪借走了活点地图。

其实,看起来都是过家家的小事情,偏偏会死人,偏偏牵扯进去的救世主——林见鹿偷偷打量了眼哈利,瘦瘦小小的一只,还没开始发育,看着和赫敏差不多高,她撇了撇嘴。

林见鹿收回目光,没看到赫敏像随意似的看了她一眼。

不一会,在哈利断断续续的讲述下,这件事终于讲完了。林见鹿也为之松了一口气。她都忍不住想剧透了。

“斯内普说穆迪教授也搜查了他的办公室?”罗恩小声说。他兴奋得两眼泛光,一挥魔杖,对一只软垫念了驱逐咒(软垫飞到空中,撞掉了帕瓦蒂的帽子)。“啊……穆迪在这里不光留意卡卡洛夫,还在监视斯内普,你说是吗?”

听到罗恩兴奋而又压抑的声音,林见鹿又忍不住吐槽,“就你聪明,大傻子。”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邓布利多叫他去搜查的,但他肯定是这么做了。”哈利说,一边漫不经心地挥了挥魔杖,他的软垫怪模怪样地贴着桌子滑下去了,“穆迪说邓布利多之所以让斯内普留在这里,是为了给他第二次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