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两天的徒步还是很轻松的,只要闷头走就可以了。
易擎虽然话少,但是对时意有问必答,满足了她旺盛的好奇心。
他们还抓到一只灰不溜秋的兔子。
这只倒霉兔子,被一只野狗追着,窜到了易擎面前。
野狗不怕人,一见他们,就扑上来咬人。
被易擎一枪打死,那只倒霉兔子正好撞上时意边上的石头,被她提着脖子四肢扑腾。
易擎问道:“要留下来当储备粮吗?”
正揪着兔子尾巴试图看看有多长的时意:“哈啊?”他们带了足够的食物,干嘛要对这么可爱的兔兔下手。
时意拒绝了他凶残的提议,蹲在地上碎碎念道:“我还没见过野外的动物,唔……我要看看它们有什么特别的——”
她的借口很敷衍。
她薅兔子的手非常热情。
男人站在她身边,看她从背包里摸出一小块水果干,喂给那只兔子——
灰色的团子嗅了嗅,张开三瓣唇开始啃果干,时意慢慢松开它的脖子,两只手在它身上摸来摸去,白皙的手指在它两只长耳朵上流连。
她好像很喜欢这种毛茸茸的,易擎想起她那个毛茸茸的背包。
柔软的,摸起来很舒服。
易擎垂下眼睛,瞥了眼那只兔子——
野生动物的本能让这只兔子一哆嗦,被时意精神力安抚半天,被这道冷酷的视线吓得窜了出去。
时意哎呀一声,指尖被它的尾巴擦过,就看见那只兔子消失在灌木丛里。
“还要吗?”易擎吓唬走兔子,还这样问道。
时意站起身,遗憾的摇摇头,笑他:“留下来当你的储备粮吗?”
易擎斟酌了一下:“你可以带回去当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