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五月,正历,以正月为岁首。色上黄,数用五,定官名,协音律。
——《汉书·武帝纪》
在改革监察制度,进一步巩固统治的同时,汉武帝还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中有两项改革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那便是正式起用年号和对秦汉以来颛顼历的改革。
首先来说起用年号。
汉武帝以前,历代纪年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岁星纪年法,一种是帝王在位年序纪年法。
所谓岁星纪年法,就是用木星所在星次来纪年的方式,这种纪年方式在春秋、战国之交时极为盛行。人们在观测到木星约十二年运行一周天后,便将木星称为“岁星”,岁星纪年法因此而得名。
当时,人们分别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个天干年称为阏逢、旃蒙、柔兆、强圉 、着雍 、屠维 、上章 、重光、玄黓、昭阳;分别将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个地支年称为困敦、赤奋若、摄提格、单阏、执徐、大荒落、敦牂、协洽、涒滩、作噩、阉茂、大渊献。
如此一来,甲子年便被称为阏逢困敦,乙丑年被称为旃蒙赤奋若,以此类推。这种纪年方式不仅较为复杂,而且误差较大(木星实际约11.86年运行一周),因而未被广泛应用。
所谓的年序纪年法,便是以帝王的在位时间来纪年。这种纪年方式下,人们记载某位帝王在位期间事件时,通常只标注在位年数,而不标注举具体是哪位帝王,例如秦昭襄王二十五年,便直接写作“二十五年”或“王二十五年”,后世为方便加以区分,才又在具体年份前面加上了帝王谥号。
该纪年方式,通常以帝王即位次年为元年,然后二年、三年以此类推。这种纪年方式不仅使用时间较长,而且在出土的《睡虎地秦简》等史料和文物上极为多见。
在汉武帝以前,虽然大部分帝王自始至终,都使用“一元”纪年,但个别帝王在位期间,因为特殊情况,也曾有过“改元”的做法,例如魏惠王,他于公元前335年举行称王大典,于是便于此年中止了正在使用的三十五年,将次年重新改为元年。之所以这么做,主要是为了中止“侯年”,而改用“王年”,是以称王为标志性事件。
西汉建立以后,从汉高祖刘邦到后少帝刘弘,仍然沿用了年序纪年法,且遵循着“一元”纪年方式。直到汉文帝时,汉文帝刘恒因为种种神异事件,于汉文帝十六年(前164年)下诏将次年改为元年,后世为了加以区分,而以文帝十六年为节点,以前称为“前元”,之后称为“后元”。
汉景帝时,则先后两次下诏改元,后世为加以区分,于是分别标注为“前元”、“中元”、“后元”。
不过,汉文帝和汉景帝改元,均以特殊事件为标志,并无固定规律。直到汉武帝即位后,开始每六年一改元,由于汉武帝在位的前三十余年并没有年号,因此当时用“一元、二元、三元、四元、五元”来加以区分。
直到五元三年(前114年),有大臣认为,既然皇帝是天子,是代替上天来治理天下,又以祥瑞为符应,因此纪年也应该按照上天降下的祥瑞来命名,而不应该按照一、二、三、四这样简单的数字来排列,并建议根据历年祥瑞,为此前各元追加年号。
其中,为彰显建元时代的开始,建议改一元为“建元”;
一元六年(前135年)八月,因为曾有彗星出现在东方,长尾横扫天空,因此建议将二元改为“元光”;
三元六年(前123年),因为这年朔旦与冬至重合为一天,而且回归了同一时刻,由于元朔是指一年的第一个朔日,因而建议将三元改为“元朔”;
四元元年(前123年)十月,汉武帝外出狩猎,猎得一只“一角而足有五蹄”的怪异之兽,因此建议将四元改为“元狩”。
该建议的提出,无疑对于汉武帝稳固统治有着极大的帮助,因此立即便获得了汉武帝的同意。而就在该建议提出的次年,即五元四年(前113年),汉武帝又于河东获得一个宝鼎,于是便又将五元改称“元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