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5章 宗藩条例(2 / 2)

之前瀛州内部暗中将南洋诸国划分三等,盟友、保护国、贸易国,如今则完全摆在台面上,公之于众。

第一等,忠顺藩国。

需要满足五点条件。

第一,国王登基必须经大明皇帝册封。

第二,两国通商侨居不设限制,关税由大明托管。

第三,该国有大明驻军,战时本国军队亦需服从大明调遣。

第四,移风易俗,推行儒教。

第五,该国同其他国度缔结条约必须经大明核准。

五大条款之下又有若干细则,洋洋洒洒十几页,总之就是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全面汉化来换取大明的保护同扶持。

别说不愿意,朱常瀛还真就不想太多国往里凑,因为凑进来就相当于大明管辖之下的一个羁縻州,其子民也几乎等同于大明子民,不好意思拼命剥削了。

目前满足条件的只有两国,东海琉球,南洋苏禄。

条约早就签字盖章,握在朱常瀛手中,只等凑齐了送入京城敲上皇帝玉玺。

其实两国略有不同。

琉球国王册封自不必说,早就约定俗成,而今军事、经济、外交也完全握在瀛洲手中,文教正在铺开,说他是大明一府也完全不过分,而琉球王则几乎等同于大明一藩王,就吃喝玩乐吧。

苏禄显然还没有走到这一步,相差十万八千里,那位苏禄王也是个爱折腾的主,连年征战,一心想要做大做强,将棉兰老岛纳入掌控。由瀛州托管的关税都被这厮换成了武器,就还欠着瀛州几万两。

这都不重要,慢慢来,哪天他死在外边,作为好兄弟的朱常瀛一定好生照顾他那些后宫,并倾力扶植他的继承人。

说也奇怪,棉兰老岛也不知有什么魔力,西班利亚念念不忘,苏禄也是如此。就去争吧,瀛州军避而远之,四百年后的历史告诉朱常瀛,那地方谁也征服不了,雨林里的土着牛着呢。

第二等,保护国。

除接受大明皇帝册封,不得僭越称帝之外,其他四点满足任意两点即可。

所谓的保护国,即在受到外来侵略时,大明军可提供有条件保护,或者提供武器或者直接出兵或者贷款。而这个条件就很宽泛而没有具体规定了。

满足这个条件的不多,同样只有两个,中南半岛的占婆,婆罗洲的渤泥。协议同样是早就签订了的,只等皇帝落印。

第三等,宗藩国。

只要接受大明皇帝册封,同意关税协商就成。最典型莫过于安南,暹罗,名义大过于实际,约束力极其有限,大泥、安南等国也属此列。

除此之外,还有个第四等,贸易国。

册封都不需要,但凡同大明有正常贸易的皆可划入此列。

人分亲疏远近,国与国自然也不例外,利益只是其中一个考量指标,是否彼此认同才是根本,反过来说,如果没有彼此认同,也很难形成利益共同体。

就如安南三股势力,其文化同大明同根同源,但骨子里就是看大明不顺眼,看不顺眼就对了,朱常瀛看他们也是如此。

既然划分了等级,那么待遇自然不同,第一等不需要说,享受大明人同等待遇,第二等除拥有朝廷规定的朝贡待遇之外,其国商人还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第三等则只拥有朝廷规定的朝贡待遇,其国商人将得不到任何税收减免。

国际惯例,对外国商人征收的关税自然要比本国商人高,而且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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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等,正常生意往来而已,譬如亚齐、真腊、西属马尼拉、尼德兰东印度公司、葡属商人等等,既然为最低一等,关税自然更高。

这就是经过多次讨论,几经修改而来的大明新式宗藩体系。

他不完美,但却是当下的最优解。

政治上以法统确立大明在南洋的霸主地位,经济上以关税调节外国商船来明数量,在拉拢一批打压一批的同时,又能促进大明手工业航运业发展。军事上也不会单打独斗,而是在拉拢小部分盟友的同时,极力减少敌人!

第三步,颁布实施《关税法案》。

法案要旨有二。

第一,对原料进口施以低关税,甚至免税。譬如粮食、棉花、皮料,矿产,木材。

第二,对贵金属成品施以高关税,譬如金银饰品、铜质用具。

第四步,划定市舶司辖区,拍卖土地,鼓励商人入驻,设立各类手工工场,工场自成立之日起两年免征经营税。

新法将通行福建、广东、瀛州诸市舶司,关税司。

忙忙碌碌中,不知不觉间已是临近7月底,朱常瀛辗转怀远驿、香山澳、赤柱岛三地督查,几乎到了废寝忘食,我将无我的地步。

想要强国富民,只靠嘴炮是不行的,玩弄权术更是旁门左道,就特酿要甩开膀子真抓实干,真真切切让士绅百姓看到好处。

几句话就改变历史,那都是文人杜撰出来的小作文,狗屁不通。

变化是显而易见的,7月26日这一天,三艘大福满载货物驶出怀远驿码头,将经停澎湖、宁波,赶往北塘。

一船满载硬木家具、一艘满载蔗糖、一船满载荔枝、龙眼、芒果、蜜饯、陈皮、沉香等等。

往常,似这样的大宗货物运往北方几乎是不可能之事,北方99%的人都不晓得龙眼、荔枝是个啥。而今日,这一切将成为可能。唯一可惜的是没有商人跳出来冒险承担这份风险,所有的新鲜水果都是北洋商行自营。

这都不重要,真的不重要,即便中途烂了丢海里,这点损失也无所谓,而一旦成功,京城的贵圈一定会被小小的震撼一下。

朱常瀛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