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也不是永远吵闹,在一场兵荒马乱之后会迎来一段比较安宁的日子,这个家之所以维持到现在,或许也和这种张驰有关吧。
如果是一场又一场的混乱,一定会逼得人喘不过气,但是中间的长长间隔,给了人喘息的余地。
而得以喘息的人,在平静的日子里,又积蓄起力量,用以对抗下一次的混乱。
这种奇异又畸形的平衡已经持续很多年,以前何栩认为可能这种平衡还会持续下去,说不定持续一辈子。
最近他在想,或许这种平衡应该被打破了,甚至被扔掉,早一点,再早一点。
高一的课程内容何栩已经游刃有余,上课认真听课,下课也认真完成作业,还做了一些练习题。
何栩想,多余的日子应该交给谁呢?
奉给闻年吗?
闻年,这个名字很久不在何栩心里出现过了,虽然他还是在上课时,习惯性地看着他的背影,虽然他无时无刻不在寻找他所在。
但何栩的确很久没有在心里念过他的名字,闻年。
何栩在想,自己真的喜欢他吗?
可是什么是喜欢呢?何栩觉得如果喜欢是一种别样的不同于其他的情绪,那自己一定是喜欢闻年的。
因为面对着闻年,何栩心里总是升起一种细微的轻盈。
喜欢是一种习惯,是一份寄托,是何栩的一种向往。
这种喜欢是否掺杂了爱欲,是值得商榷的。
但喜欢是否一定要掺杂爱欲,也是值得商榷的。
何栩在十点钟准时爬上床,盖好他的小被子。入睡前,何栩问自己,你到底有什么想去做的吗?
在那个时代,一个人能够当做兴趣爱好的东西是很少的,尤其是他们这种普通人。
高尔夫马术赛车之类的活动离他们的生活太远太远了,可供参考的不过是书法画画乐器和舞蹈。
如果可以选,应该有很多人愿意去学一学舞蹈和乐器,会一门乐器,或者是会跳舞,那意味着只要有一个舞台,就能在上面去展示自己,绽放自己。
会收获到目光。
会成为焦点。
如果何栩可以选择,他想,他愿意去学习画画。
他是个很安静的人,虽然他的目光也不自觉地去追随那些闪耀的人群,但想要成为他们,这是很难的。
何栩觉得自己很难对着别人展示自己。
被太多人注视着,这也是很难忍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