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伤口恢复良好,他微微点了点头。
魏柳氏也凑上来看了一眼,忍不住夸赞道:“夏校尉给的伤药果然非同凡响,比我们县城那些医者用的药好多了。”
“那是自然,我数次救得校尉性命,校尉也救过我一次,我们是生死之交,给的伤药自然是极好的。”魏勤得意道。
“哦?校尉还救过你?”魏柳氏好奇地问道。
对于自家良人救过校尉的英勇事迹她并不感兴趣,反而更想知道校尉是如何救夫的。
见长子和妻子都投来好奇的目光,魏勤略一思索,便将那段往事娓娓道来。
“孩他娘,可知家中购地之资从何处来?”魏勤对着良人问了一句。
魏柳氏愣了一下,当初买地时她确实很高兴,但从未询问过资金的来源。
魏安也一脸疑惑地看着父亲,他从未听父母提起过买地资金的来源。
三年前阿翁从幽州戍边回乡,从一名绝嗣的族人手中购买了十亩上田(大亩470平方米左右)。
因为上田田力肥沃,不需要休耕,中田则需要收两季休一年,下田则收一季休两年。
下田百姓不会去种,一般要养成熟田,至少成了中田才会精细耕种。
南阳上田一亩麦稻轮种收粮可达5-7石,非常高产,因此每亩值一万两千钱,十亩总共花费了十二万钱。
魏安清楚地记得,当初在族长家签订地契时,父亲拿出的竟是一枚枚刻着八两的金饼。那一幕让他震惊不已。
从小到大,自己可是第一次见到那么多黄金。
当初自己不懂,自从经过梦里的那些内容后,心知戍边不可能得这么多钱,哪怕阿翁作为校尉亲卫。
更何况阿翁用来付钱的是金饼,金是贵金属,普通民众是不可能拥有的,这更是可疑。
肯定不是辛苦攒的。
“难道还是偷来抢来的不成。”魏安忽然想到,但随即自己否定了。
阿翁为人正直,绝对不是白天为农,晚上为匪的人物。
虽然这样的人在外村外乡有不少。
“熹平六年,我随夏校尉讨鲜卑,军队溃败,吾在乱军中奋力搏杀逃亡,斩杀过一个鲜卑头人,得了他的首级和旗帜。”魏勤缓缓说道。
熹平六年,也就是华国所称的公元177年。
“征鲜卑?”魏安记忆中迅速调出一场大战。
“阿翁,这是个大败仗啊。”魏安瞪大了眼睛说道,因为全大汉都知道这件事。
当时街头巷尾都在议论诸将是彘群,使得大汉受奇耻大辱,令无数汉家精锐丧生草原。
而魏安知道的更多,查过资料,知道这场仗不光汉军辎重丢完,军队主力都死伤八成,后檀石槐便连年入侵劫掠,大汉无法抵挡。
可见当时这场大败对北地影响多大。
一个士卒要想在大败仗中逃亡并存活下来,可是十分不易,哪怕作为夏育的亲兵。
要知道一支军队被另一支军队击溃,那么这支军队的指挥系统基本上就会完全混乱,组织就散乱了。
人是社会性的,组织让人产生安全感和同时给人勇气。
而人一旦脱离组织,因为变得孤单,大部分人的勇气就会消散,因为失去了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