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音容笑貌(2 / 2)

大金国 凌阙 2243 字 3个月前

“老公,我是真的很爱很爱你,我们认识的短短一个星期,你给了我别人一百年也给不了的幸福和快乐,也给了我一百万军队都给不了的安全感。

“这七天里,抵得过我以前所有的一切,也抵得过我以后剩余的生活,我虽然无比地渴盼能够做你的妻子,给你生儿育女,跟你朝朝暮暮度过一生,但是如果那样会让你蒙受世人白眼,让你忍受耻辱,那我宁愿离你远去。

“由于我以前的贪慕虚荣,我遇人不淑,我遭到了报应,这是我的污点,我没什么好说的。我配不上你,唐冠,你值得更好的女人与你夫唱妇随,白头偕老。

“我本想悄悄地消失在这个地方,去到一个没人认识的环境苟活下去,但是我还有好多事情没做,我还得再等一段时间。

“老公,你千万不要埋怨我,我比任何人都希望你能幸福快乐。

“娜娜,你是我最亲爱的闺蜜,可是你还没有找到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这个世界上的好男人难找,我也替你揪心,我不放心以后你自己一个人孤单寂寞。

“所以我得替你们安排好以后的生活,我才能放心离去。

“老公,我看得出来,娜娜她是喜欢你的,而你以后也一定会喜欢她的。

“因为我了解她,她不仅漂亮,身材好,而且比我善良,懂事,乖巧,是个绝对的好女孩,百分百的贤妻良母,这样的女孩,你有什么理由不喜欢她呢?对吧。

“所以我要给她制造跟你接触的机会,让她渐渐取代我的位置,让你慢慢接受她。娜娜是我最好的闺蜜,我不觉得我吃亏,我以前看到你和她亲近而吃醋,那是因为我太爱你了,可我现在已经没资格爱你了。

“老公,希望你能像对我那样去对待娜娜,祝愿你们以后相亲相爱,一直幸福地在一起。

“我已经写好了一份资产赠予声明书,如果我出现了意外,也可以当做是遗嘱吧,它就放在书房抽屉里,希望你们能尊重我的意愿,接受我的安排。

“老公,我这个人最喜欢花卉,所以即使我不在了,你也不要抛弃我的那些宝贝哦,不然我会伤心难过,甚至会恨你的!

“你还答应我在后山给我开辟花园,建一栋别墅,可不能食言哦!

“好了,我就说这么多了,天快亮了,你们也该醒过来了,我得赶紧上去,别让你们俩看出破绽,呵呵!”

……

视频录到这里就没了,唐冠又一次痛彻心扉,手机掉在沙发上,他也伏在沙发扶手上失声痛哭。

坐在一旁的李心娜同样泪流满面,尽管她已经不止一次地看过了这段视频。

二人哭了良久,唐冠才止住悲声,抬头问李心娜:“这段视频应该是芳芳21号早上录的对吗?”

“嗯,”李心娜点点头,说道:“看录制时间是早上5点半,那个时候我们还在睡觉……”

说到这里她的俏脸就红了,因为她想起那天一早她是在唐冠的怀里醒来的,也不知道叶文芳什么时候悄悄起床,也许是有意安排,让她靠近了唐冠,导致二人迷迷糊糊抱在了一起。

唐冠咬着牙说道:“从芳芳的视频来看,她原本是打算不辞而别的,说是要去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躲起来,这说明她那个时候并不打算与姓庄的同归于尽!”

李心娜听他这么一说,也点了点头,却问道:“是啊,那又怎么样?她还是想不开,选择了这条路。”

“不,不是她想不开。”唐冠愤然摇头道,“这都是姓庄的和姓吴的赶尽杀绝,把她逼得走投无路!

“那天上午我们三个一起去律所发布声明,她心情已经有所好转,后来去姜子鸭吃了饭,我们三个更是开心。

“若不是在花店,突然出现那批记者连番追问,芳芳怎么可能改变心意,突然起了杀死姓庄的那个禽兽的心意?”

说着捶了一下沙发,站起身来,说道:“所以芳芳就是被吴良信和庄田汉逼死的,无论如何我也要去宰了这两只狗东西!”

转身又要去开门,李心娜一急,又叫道:“唐冠,芳芳的遗嘱写了什么,你就不想看看吗?她的良苦用心,你还是置之不理吗?”

唐冠身子一震,回头道:“遗嘱?”

李心娜点头道:“对,她本来写的是资产赠予声明书,但是她人已经出现意外了,那就自动转变成遗嘱了。”

她接着说:“你跟我来。”然后就拔步朝书房走去,唐冠迟疑了一下,便跟了过去。

走进书房,唐冠当先就看到书柜中间摆放着一张叶文芳的黑白遗照,相框上还扎着白色绸带,两边放着两盆黄色菊花。

唐冠登时眼泪又刷刷流了下来,上前抚摸着叶文芳的遗像,肝肠寸断。

李心娜从书桌最中间的抽屉里,取出一张信纸,走过来放到了唐冠面前。

唐冠忍住悲伤,拿过那张信纸,看了起来,只见上面写着“财产赠予声明书”,字迹工整而有力,却也不失娟秀,确实是叶文芳的笔迹。

内容是:“本人叶文芳,1988年生,云省沧县人,现在海西省清源市经商,名下有一些资产,现因本人缘故,特此声明,将本人所属资产赠予亲人朋友,做如下分配:

“一,本人名下房产一处,为栖凤小镇C区10号楼1702房,赠予男朋友武荣县黄花村人唐冠先生,以及好闺蜜清源市丰德区昭明村人李心娜女士,为二人共同持有;

“二,本人名下商铺一处,为清源市桐淮街127-129号,文心雕花艺品店,赠予男朋友武荣县黄花村人唐冠先生,以及好闺蜜清源市丰德区昭明村人李心娜女士,为二人共同经营;

“三,本人名下存款263.5万元,赠予父母及亲弟弟三人,由父亲叶怀波先生暂时管理和支配。

“本声明书一式三份,乃本人真实意愿,如本人出现意外,比如失踪或死亡,受赠人可持此声明书至公证处受理如上赠予内容,立字为证。

“声明人:叶文芳。2014年5月21日。”